根据《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(修订)》(湖医药行发[2016]15号)及《湖北医药学院第二临床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和校职称领导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我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职数,经学院职称领导改革小组同意,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2017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进行了评审。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,拟同意张鹏等14人具备讲师任职资格。具体名单如下:
张 鹏 方志辉 赵 铮 付海峰 李 岩 方大正 刘卫华
杨 勇 雷琦峰 周培华 张 宇 魏 英 陈 浩 瞿丛新
公示5个工作日(12月27日-1月3日),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,请于1月3日以前向第二临床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鼓励和欢迎实名反映。
第二临床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:0719-8289467
第二临床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12月27日